2012年12月25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第一批特别和稀缺煤类矿区规模。山西省有9矿区当选。
依据国家发改委拟定的 《特别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办理暂行规则》,特别和稀缺煤类,是指具有某种煤质特征、特别功能和重要经济价值,资源储量相对较少的煤炭品种,包含肥煤、焦煤、瘦煤和无烟煤等。这些大多数都用在钢铁和有色锻炼的优质炼焦煤、用于化工产品的优质无烟煤等煤种,可以说是煤炭中的“国宝”,其资源稀缺性不输稀土。依据《规则》,将对焦煤、无烟煤等特别和稀缺煤类实施总量操控,新建矿10年内不得进步产能,并且规则资源开发需中方控股,回采率不合格将撤消煤炭出产许可证。
此次发改委第一批发布的特别和稀缺煤类矿区规模触及北京、河北、山西等18个省市区,其间山西省9家当选矿区分别是:西山(焦煤、肥煤、瘦煤)、汾西(肥煤、焦煤、瘦煤)、霍州(肥煤、焦煤、瘦煤)、霍东(焦煤、瘦煤)、离柳(焦煤、肥煤、瘦煤)、乡宁(肥煤、焦煤、瘦煤)、晋城(无烟煤)、阳泉(无烟煤)、潞安(瘦煤)。